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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保证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省级示范中心)的建设质量与水平,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提高建设效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级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现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高〔2007〕9号文 件精神(见附件一),我校将对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建设情况组织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05年列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自评达到验收标准的实验教学中心 ,其名单如下: 1、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3、生命化学实验中心 2、基础物理实验中心 4、医学技能模拟训练中心 二、学院自评阶段 1、时间:2008年3月10~4月30日 2、验收依据与标准: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4号)(见附件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6]7号)(见附件三)。各建设点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见附件四),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吸纳社会资金、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以及对省内高校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验收申报材料。 二、学校自评阶段 1、时间:2008年5月27~30日 2、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 ,对各建设点的申报验收材料进行检查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各建设点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 三、验收方式 学院及学校自评均采用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参加验收的各建设点需建立独立的网站,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网站信息中应有验收申报材料。各建设点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注意更新、充实和完善内容。 四、验收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7年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五) 3、其它反映建设成效的材料。 4、省级示范中心验收申报材料电子版(见附件六)。 5、学院自评阶段结束后各建设点的验收申报材料于2008年5月8日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8年3月10日
附件一: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9号) 附件二:《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4号) 附件三: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6〕7号) 附件四: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本科院校试行) 附件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7年验收申请表 附件七:省级示范中心申报参考学科分类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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