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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等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08]127号、苏教财[2008]45号)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在《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划中项目的论证,做好我校2009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2、进一步细化《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规划》中2009年项目的论证,编实编细项目预算,提高编报质量。 3、项目申报材料请按省财政厅苏财教[2002]150号文的要求,完成《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编报工作(申请书电子文档及编写提纲将发至各项目负责人邮箱,请告知邮箱地址)。 4、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08年12月8日之前将《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主校区7号楼402室;邮箱:sysgl@ntu.edu.cn;联系人:陈美玲、张其平;联系电话:85012136)。 5、项目申请书中有关学校基本情况可暂不填写。
财 务 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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